中国智能卡协会章程
一、总则
中国智能卡协会(SCFC)是由从事智能卡行业的从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赢利跨行业学术性组织,是促进政府主管机构与企业之间密切合作的中介组织;本协会依照政府主管机构的要求,推动智能卡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采用,介绍国际市场的最新动态,推广最新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发挥政府主管机构与国内外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本协会所指的智能卡技术与产品行业包括:来自从事银行、保险、金融服务、电信、交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零售百货、计算机、公安、工商税务等领域的智能卡技术和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经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以及承接智能卡项目工程设计、实施的企事业单位,国内外企业,还有国内各用卡行业的用户单位。
本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联合和组织全体会员单位及全行业同仁,为发展我国智能卡事业,推动智能卡技术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和普及做出一份贡献。
本协会在行业内具有协调、服务和监督的功能,凭借与国际同行企业的密切联系和对国际市场动态的了解、掌握国际最新技术和产品发展信息的优势,组织好中外企业联合和国际国内市场信息交流、研究,制订相关行业用卡的标准、技术规范,提供专业人员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协会的业务范围
1、 开展市场调查研究,掌握行业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行业规划和制订有关经济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建议;
2、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工作任务,反映企事业单位对政府的意见和要求;
3、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参与制订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实施监督工作;
4、促进横向经济联合和技术合作,协调企业之间的矛盾、问题和纠纷,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5、成立专家工作委员会,包括智能卡行业专家委员会(各部委用户单位)、智能卡信息技术安全委员会、IC卡信息技术安全委员会、智能卡设备技术委员会,以探讨和确定主要行业智能卡的应用需求;
6、举办专题会议、研讨会和展览会;
7、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人才交流;
8、编辑出版本协会的会刊——《卡技术与安全》杂志及电子新闻快讯。
三、会员
本协会采取会员制管理,分企业团体会员、事业团体会员和名誉会员。
企业团体会员:指符合本协会会员条件的中外企业和团体等经批准入会的单位;
事业团体会员:指符合本协会会员条件的事业团体及机构等经批准入会的单位;
名誉会员:指经理事会决定聘请的本行业的知名人士(包括海外知名人士)。
会员费:
第一类:外资企业会员 3000美元
第二类:合资企业会员 2000美元
第三类:国内企业会员 10000元人民币
会员享受权益:
1、在中国智能卡论坛网站上全年免费发布信息,会员LOGO链接。
2、在协会下属的《卡技术与安全》月刊杂志上免费发布消息,包括新闻动态,
技术性文章等。
3、在协会下属的《卡技术与安全》杂志上刊登广告享受8折优惠。
4、在协会主办的展览会上参展享受9折优惠。
5、在协会举办的各类研讨会,演讲享受8折优惠,各类赞助享受8折优惠。
听会享受8折优惠。
6、定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市场动态给协会的会
四、组织机构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均由选举产生。
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声誉;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任期均为5年。
五、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它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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